商务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告2013年第12号公布《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

来源网站:九江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本网项目类别:企业认定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江西九江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4-24
政策正文:
  商务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告2013年第12号公布《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

  2013-02-26

  

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台湾投资者在大陆投资的合法权益,实施《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台湾投资者以其直接或间接所有或控制的第三地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下简称第三地投资者)在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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