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决定在前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自动进口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8月1日起,试点海关由上海自贸区相关海关扩展至包括天津、福建、广东3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宁波、苏州2个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在内的十个海关,分别为天津、上海、南京、宁波、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