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
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