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南昌市金融办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江西南昌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2-07-20
政策正文: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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