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来源网站: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法规处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江西南昌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2-07-25
政策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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