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保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拖拉机驾驶员培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及相关理论知识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