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已经2009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
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
二○○九年二月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