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源网站:江西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省教育厅项目类别: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江西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9-02
政策正文: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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