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来源网站:江西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省教育厅项目类别:公益慈善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江西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9-02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年满十五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除丧失学习能力的以外,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对丧失学习能力者的鉴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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