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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的通知(赣水安监字〔201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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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的通知(赣水安监字〔2014〕19号)
来源网站:江西省水利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省水利技术中心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项目招标
项目中标
所属地区:江西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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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规范工作行为,保障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凡新开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是指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的特点,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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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附件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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