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来源网站: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钢铁/有色/稀土
发布机构:省国土资源厅项目类别:产业规划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江西政策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发布日期:2016-03-10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4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已经2009年2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徐绍史

二○○九年三月二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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