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来源网站: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钢铁/有色/稀土
发布机构:省国土资源厅
项目类别:
产业规划
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江西
政策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发布日期:2016-03-10
收藏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4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已经2009年2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徐绍史
二○○九年三月二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011-11-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015-06-19
本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015-05-13
市国土资源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012-06-13
市国土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009-03-10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