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表

来源网站:江西省商务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厅外资管理处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标准化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江西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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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省财政厅

一、建议“四、申报程序(二)部门联审”中“省商务厅在收到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南昌海关召开会议”修改为“省商务厅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南昌海关召开会议”,同时增加一大点“申报时间。外资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每年开展4次(每季度1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2月28日、5月28日、8月28日和11月28日”。

部分采纳。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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