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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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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省政府国资委
项目类别:
企业认定
企业上市/培育
产业转型/升级
所属地区:福建
政策文号:闽国资产权〔2007〕255号
发布日期: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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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闽国资产权〔2007〕255号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所出资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年度转让计划。本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包括省直部门所属企业、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及权属企业和设区市国有企业)拟转让持有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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