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福建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福建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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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