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网站: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常规能源/电力新能源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项目类别:资助公示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皖价商〔2012〕147号
发布日期:2012-08-29
政策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商〔2012〕147号

各市、县物价局: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皖价商〔2012〕121号)下发后,各地在执行中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并商省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户表改造费用问题。对公用配变供电的合表用户,电网企业在受理居民用户申请“一户一表”改造时,不得向用户收取材料、安装、电表等任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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