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网站: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常规能源/电力
新能源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项目类别:
资助公示
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安徽
政策文号:皖价商〔2012〕147号
发布日期:2012-08-29
收藏
政策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商〔2012〕147号
各市、县物价局: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皖价商〔2012〕121号)下发后,各地在执行中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并商省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户表改造费用问题。对公用配变供电的合表用户,电网企业在受理居民用户申请“一户一表”改造时,不得向用户收取材料、安装、电表等任何改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