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4号

来源网站: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机构:办公室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第24号
发布日期:2019-04-05
政策正文: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方案,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12月21日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制度衔接,现决定废止《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印发〈价格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价格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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