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来源网站: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12-01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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