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现将《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9月22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合肥市太平湖路98号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ahjttzf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