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授权部门
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曾培炎
二○○○年七月一日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