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

来源网站: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中央人民政府网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2-03-25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二十八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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