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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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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来源网站:安徽省水利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省水利厅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安徽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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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2007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灾减灾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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