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来源网站:安徽省水利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省水利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2-08-07
政策正文:
(2007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灾减灾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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