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5号令

来源网站: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知识产权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03-07
政策正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2013)》(主席令第5号)和《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现决定:

一、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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