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

来源网站:安徽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省民政厅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政组字第54号)
发布日期:2008-03-20
政策正文: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规定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及所属部门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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