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9号)

来源网站: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海洋产业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08-21
政策正文: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3年8月22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3年8月29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七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