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来源网站:安徽省水利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省水利厅项目类别: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3-18
政策正文:

(199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有下列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

  (一) 违法毁林或者毁草场开荒,破坏植被的;

  (二) 违法开垦荒坡地的;

  (三) 向江河、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