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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环保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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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环保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项目类别:
资助公示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安徽
政策文号:皖价商〔2014〕68号
发布日期: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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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省环保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
皖价商〔2014〕68号
各市物价局、环保局,省电力公司,各燃煤发电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环保电价执行范围和标准。环保电价执行范围为我省燃煤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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