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深化“标准地”改革保障优质项目落地的指导意见(试行)

来源网站:台州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浙江台州市政策文号:台政办发〔2018〕62号
发布日期:2018-10-19
政策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强化“亩均论英雄”导向,重点保障优质项目的资源要素供给,促进本地优质企业留驻台州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实行“标准地”分类管理

  根据《台州市工业项目出让“标准地”实施方案》规定的8项指标分行业标准要求,将“标准地”分为AAA类、AA类、A类和普通类。其中全员劳动生产率、能耗标准、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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