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的通知金价费〔2003〕95号

来源网站:金华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项目类别:资助公示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政策文号:金价费〔2003〕95号
发布日期:2019-05-29
政策正文:
金价费〔2003〕95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市区各普通(综合)高中: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03〕4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政府举办的普通(综合)高中收费标准,规范收费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理调整学费标准。从2003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一。

综合高中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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