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有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有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网站:嘉兴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项目类别:
扶贫脱贫
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政策文号:嘉政发〔2021〕22号
发布日期:2021-10-14
收藏
政策正文:
发布日期:2021-10-14 14:26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本通知发布后,《嘉兴市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嘉政发〔2021〕22号.doc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有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4-03-06
市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意见的通知
2019-08-02
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7-11-14
市政府办公室
[失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2020-02-07
市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2016-07-27
市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