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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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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批复
来源网站:嘉兴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项目类别:
产业规划
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政策文号:嘉政发〔2004〕92号
发布日期:2004-11-11
收藏
政策正文:
发布日期:2004-11-11 21:4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实施<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请示》(嘉建办〔2004〕137号)收悉。根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的审议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请你局加强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嘉政发〔2004〕9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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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发〔2004〕9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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