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附:修正本

来源网站:浙江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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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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