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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府对集中供养对象给予每年人均300元医疗费补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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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府对集中供养对象给予每年人均300元医疗费补助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站:浙江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省民政厅
项目类别:
资助申报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
政策文号:浙民救〔2007〕101号
发布日期: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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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zjsp10-2007-0004
浙民救〔2007〕10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2007年,省政府决定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每年人均300元的医疗补助。这项工作作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项内容之一,已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公布。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务求实效
省政府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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