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府对集中供养对象给予每年人均300元医疗费补助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站:浙江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省民政厅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浙民救〔2007〕101号
发布日期:2015-06-15
政策正文:
  zjsp10-2007-0004

  浙民救〔2007〕10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2007年,省政府决定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每年人均300元的医疗补助。这项工作作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项内容之一,已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公布。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务求实效

  省政府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