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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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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浙江省水利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省水利厅
项目类别:
抗疫防疫
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浙江
政策文号:浙水安办〔2020〕1号
发布日期: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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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19〕30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并实施。
一、立即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监督〔2019〕7号)要求,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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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浙水安办〔202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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