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来源网站:浙江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文化/创意/设计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项目类别:
公益慈善
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浙江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10-13
收藏
政策正文:
语言播报
(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慈善工作的组织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2021-09-07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正文本)
2022-10-13
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浙江省技术市场条例(修正文本)
2022-10-13
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消防条例》的决定
2022-10-13
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浙江省禁毒条例
2022-10-13
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