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项目类别:乡村振兴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浙土资发〔2015〕13号
发布日期:2015-04-20
政策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严格保护耕地资源,扎实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山上浙江、发展生态经济”的目标,按照生产集约高效、生活宜居适度、生态山清水秀的要求,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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