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浙土审〔2025〕172号
发布日期:2025-11-07
政策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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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丽政〔2025〕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丽水市龙泉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8474公顷(其中耕地0.00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4.8221公顷、建设用地0.0678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043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808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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