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23-10-10
政策正文: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建质〔2007〕20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统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