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海塘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来源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海洋产业
发布机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可研/立项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10-10
政策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使用海域使用权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1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6日)。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需要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 杭州市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