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四周期第四批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来源网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中医药生命健康生物/医药
发布机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浙卫发函〔2023〕350号
发布日期:2024-01-08
政策正文: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中医医院,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经浙江省中医医疗机构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定,下列中医医院分别确定为相应等级,有效期均为5年。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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