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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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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
来源网站:浙江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省民政厅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浙江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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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民政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规范推进民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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