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浙江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项目类别:资助公示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浙政办发〔2018〕124号
发布日期:2019-01-11
政策正文:
语言播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省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基金持续保障和抗风险能力,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制度统一、分级管理,在全省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