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浙江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金融业
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
项目类别:
资助公示
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浙江
政策文号:浙政办发〔2018〕124号
发布日期:2019-01-11
收藏
政策正文:
语言播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省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基金持续保障和抗风险能力,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制度统一、分级管理,在全省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工作的通知.pdf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