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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儿童)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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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儿童)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浙江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生命健康
现代服务业
生物/医药
发布机构:省民政厅
项目类别:
公益慈善
人才认定/资助
所属地区:浙江
政策文号:浙民儿〔2022〕196号
发布日期: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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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公安局:
为规范弃婴(儿童)(以下统称弃婴)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弃婴接收工作。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要及时出警,通过询问报警人、知情人、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走访调查,积极查找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查找不到弃婴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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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4.弃婴(儿童)入院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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