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轨道交通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可研/立项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浙土审〔2025〕118号
发布日期:2025-08-26
政策正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嘉政〔202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嘉兴市海宁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7250公顷(其中耕地4.43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0933公顷(不涉及耕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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