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海县强蛟镇海塘安澜工程二期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浙江政策文号:浙土审〔2025〕171号
发布日期:2025-11-10
政策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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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宁海县强蛟镇海塘安澜工程二期项目用地的请示》(甬政〔2025〕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宁波市宁海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8203公顷(其中耕地0.2796公顷)、未利用地2.07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7534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6476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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