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来源网站: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国务院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政策文号:国发〔2022〕15号
发布日期:2022-07-30
政策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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