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网站:宿迁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项目类别: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2-10-22
政策正文:
第一条为了促进美容美发业的健康发展,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为,维护美容美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美容美发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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