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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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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来源网站: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物流/运输
旅游业
轨道交通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政策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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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8月1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做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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