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来源网站: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传媒产业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局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09-12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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