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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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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5G/电子通信工程
传媒产业
航空航天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局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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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管理,保障对外经济、科技术和文化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是指单位利用已有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或者设置专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
第三条 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全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星传送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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