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来源网站: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1-01-06
政策正文:
第三条 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

(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

(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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